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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帳士、記帳及報稅代理人應依規定強化個人資料保護措施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南投分局表示,為落實記帳士、記帳及報稅代理人(下稱記帳業者)對個人資料檔案之安全維護與管理,避免發生個資遭竊或洩漏,損害當事人權益,財政部訂定「記帳士與記帳及報稅代理人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下稱安維辦法),以建立記帳業者對個人資料之管理、稽核、保存及改善機制,防止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

該分局說明,按安維辦法第2條規定,記帳業者應訂定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內容應包括安維辦法第3條至第21條規定之相關組織及程序,並應定期檢視及配合相關法令修正。

該分局進一步提醒,為強化記帳業者蒐集個人資料安全作為、加強密碼強度及安全性管理,籲請記帳業者所屬員工使用電腦設備蒐集、處理、利用個人資料,應以專屬帳號密碼登入電腦系統,其帳號密碼應保密,密碼變更頻率建議3~6個月內變更一次。       

為協助記帳業者瞭解及遵循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令規定,財政部中區國稅局網頁(https://www.ntbca.gov.tw)首頁/主題專區/行政專區/記帳及報稅代理人專區/個資安全維護專區,建置「記帳士與記帳及報稅代理人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相關資訊,歡迎下載運用。

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南投分局 營所遺贈稅課 洪翠絃
聯絡電話:(049)2223067轉105

 

發布日期:113-04-11 更新日期:113-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