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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營業稅稅籍清查作業已啟動,請自行檢視有無違反稅法規定之情事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員林稽徵所表示,為維護營業稅稅籍的正確性與完整性,掌握稅源並遏止逃漏維護租稅公平,該所例行性的營業稅稅籍清查作業已於今(113)年4月1日啟動,將持續到12月31日,請營業人自行檢視有無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28條及第31條規定,於開始營業及停、復業前辦理設立及停、復業登記,另依同法第30條規定,於稅籍登記事項變更之日起15日內申請變更或註銷登記。
   該所指出,今年度稅籍清查重點及範圍如下:
一、清查未辦理稅籍登記或未申請復業即擅自營業之營業人。
二、清查已辦理稅籍登記或設籍課稅營業人,有無登記事項不符或擅自歇業等情事。
三、清查未立案教育機構、非法旅宿、寵物美容與寄宿、夾娃娃機店、露營場、連鎖加盟店、報章媒體推薦知名店家、不動產(轉)租賃業等營業人是否依規定辦理稅籍登記。
四、清查查定課徵小規模營業人查定銷售額與實際營業狀況是否相當。
五、清查導入行動支付適用租稅優惠的小規模營業人,瞭解營業狀況是否符合作業規範。
六、清查使用電子發票營業人,是否具備讀取共通性載具之條碼掃描機具或設備,以維護民眾索取雲端發票之權益。
七、清查網路銷售營業人,是否於網路銷售網頁清楚揭露營業人名稱及統一編號。
該所本於愛心辦稅,特別呼籲營業人自行查對檢視,如有前揭情事而未依規定辦理,務必儘速補辦相關登記事宜,以免遭查獲受罰。

新聞稿聯絡人:員林稽徵所 銷售稅股 黃冠誌
電話:(04)8332100轉302

發布日期:113-05-06 更新日期:113-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