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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度綜合所得稅第2批退稅,將於113年10月31日撥入指定帳戶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該局所轄苗栗、臺中、彰化、南投及雲林5縣市112年度綜合所得稅第2批退稅,共2萬1千餘件,將於今(113)年10月31日依納稅義務人申報時所填寫之金融機構或郵局帳號辦理直撥退稅,退稅款將直接撥入其指定帳戶,未採直撥退稅者,則由國稅局以掛號寄發退稅憑單,本批退稅憑單兌領期間自今年10月31日至12月31日止,民眾如接獲退稅憑單請儘速於期限內前往金融機構辦理兌領或提出交換。

本次退稅適用對象如下:
一、今年5月1日至31日止採二維條碼或人工方式申報綜合所得稅者。
二、採稅額試算申報112年度綜合所得稅者:
 (一)今年5月10日前向非戶籍所在地國稅局以稅額試算服務紙本回復者。
 (二)今年5月11日以後向任一國稅局以稅額試算服務紙本回復者。

另為便利納稅義務人瞭解個人申報退稅案件撥付狀態,該局網站「首頁(https://www.ntbca.gov.tw)/政府資訊公開/業務資訊查詢/綜合所得稅/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退稅撥付狀態查詢」專區,提供查詢服務,並籲請納稅義務人善加利用直接劃撥退稅,只要正確填寫本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親屬於金融機構或郵局開立之存款帳戶,國稅局會將退稅款直接撥入,既安全便利又快速取得退稅款,更可免掉前往金融機構提兌奔波。

該局特別提醒,國稅局不會以電話、簡訊或電子郵件通知納稅義務人去自動櫃員機(ATM)進行相關操作,請民眾提高警覺,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局將竭誠提供諮詢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徵收及資訊組 周佩怡     
電話:(04)23051111轉5916

發布日期:113-10-30 更新日期:113-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