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發表者 | 發表時間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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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所得達100萬元者,是不是就必須繳納基本稅額? | 鐵漢 | 102-02-04 09:39:53 | 海外所得達100萬元者,是不是就必須繳納基本稅額? |
序號 | 回應者 | 回應時間 | 回應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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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MAGGY | 102-02-04 10:36:51 | 不一定。 個人海外所得在100萬元以上者,應再加計其他應計入基本所得額之項目,包括:受益人與要保人不同之人壽保險及年金保險給付、未上市櫃股票及私募基金受益憑證交易所得、非現金捐贈金額及綜合所得淨額後,計算基本所得額。基本所得額未達600萬元者,沒有繳納基本稅額之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