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網紅於115年6月30日前補報平臺分潤等收入可免罰!
隨著數位經濟盛行,個人透過社群媒體或影音平臺發表創作、分享資訊已成趨勢。為使個人網紅有明確的報稅依據,財政部於114年12月23日發布「個人於網路發表創作或分享資訊課徵綜合所得稅作業規範」(以下簡稱作... 115-05-07納保官用心把關 守護納稅者權益更到位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臺中分局表示,為落實納稅者權利保護機制,各地區國稅局及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均設置「納稅者權利保護官」(簡稱納保官),秉持中立及專業立場,提供稅捐爭議溝通協調、申訴陳情及行政救濟諮詢... 115-05-06經營遊戲幣買賣應注意發票開立規定,不符條件不得適用差額課稅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臺中分局表示,經營網路遊戲幣買賣之營業人,應正確認識營業稅課稅規定;如未符合相關條件,不得適用差額課稅,應就銷售全額開立統一發票,以免因誤用規定致補稅受罰。 該分局說明,依財政部113... 115-05-06網紅經濟興起,營業稅課稅新制輔導期間將於115年6月30日截止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民權稽徵所表示,因應網路社群媒體與影音平臺快速發展,個人經常性透過網路發表創作或分享資訊(下稱網紅)並取得收入的情形日益普遍,財政部於114年9月10日訂定發布「個人經常性於網路發表創... 115-05-06營業人銷售禮券,應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大屯稽徵所表示,營業人如係銷售商品禮券,應於交付禮券時開立統一發票並交付買受人,如係銷售現金禮券,則應於兌付貨物時開立統一發票交付兌購人。 該所說明,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14條規定,營... 115-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