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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綜合所得稅第2批退稅案件將於115年10月30日直撥入帳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於今(115)年5月1日至6月1日間辦理114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若符合第2批退稅資格者,將於今年10月30日撥入其指定帳戶或寄發退稅憑單。

中區國稅局說明,114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分別於今年7月31日,10月30日及116年1月20日辦理3批次退稅,第1批退稅已於今年7月31日完成撥付,適用第2批退稅者為今年6月1日以前以二維條碼申報、人工申報及稅額試算服務紙本回復之退稅案件(不含5月11日以前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以稅額試算服務紙本回復),經核定為退稅案件者。

該局進一步說明,倘民眾辦理114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未填寫退稅帳號,將無法直接撥入帳戶退稅;為使民眾快速、安全取得退稅款,國稅局已於近日主動寄發「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使用直接劃撥退稅同意書」,請收到該同意書的民眾儘速填妥後親自簽名或蓋章,並於同意書所載期限內郵寄、傳真或遞送回復,國稅局會將退稅款直接劃撥入民眾指定帳戶,安全又便利,亦可避免前往金融機構提兌奔波、退稅憑單遺失及忘記兌領等麻煩。

該局特別提醒,國稅局不會以電話、簡訊或電子郵件要求民眾點擊不明連結提供銀行帳戶資料,也不會要求民眾操作自動櫃員機(ATM),或索取信用卡及密碼等敏感資料,請民眾提高警覺,如有任何退稅問題,歡迎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該局將竭誠提供諮詢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 徵收及資訊組 張曼芬
電話:(04)23051111轉5916

 

更新日期:115-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