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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ICOP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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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1-20 10: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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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有所得就應該要課稅,才符合公平正義原則,而且違建應該早點拆除,以免像之前違法加蓋的房屋樣,一發生大火就造成嚴重的生命財產損失;雖然政府相關單位會定期查核,不過有些幽靈房間沒有掛招牌,外觀上根本看不出來,實在很難即時發現,所以有賴正義人士於發現不法時,勇於蒐集相關具體事證並檢舉,就可多少抑制違法行為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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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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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1-20 10:2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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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呀!現在公務人員人力不限,雖然定期查核,但也只能抽查,而沒良心的業者很會閃避,若有看要及蒐集到相關事證,就檢舉吧。畢竟影響社會安全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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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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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1-20 13: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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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檢舉談何容易,能開飯店後台都很硬,一不小心會惹禍上身。開飯店幾乎是世界性的,像今天新聞非洲一間小學也是被後台硬的強行要開飯店,還動用到警察催淚彈攻擊小學生,非法想檢舉真的是不容易。如今只有政府要像台北巿長柯p一樣,不畏強權、公事公辦不怕困難才有一絲絲的可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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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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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1-21 09: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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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應沒非洲國家那麼黑心政治吧!若有,早上了新聞+被全民批到爆,外加路過一下了。而且檢舉應有保密機制不會被受檢舉人知道才是!但要檢舉也真不是易事就是了,不過就因為難,所以才會有提供檢舉獎金的制度,才有人成為檢舉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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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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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1-21 09:3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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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心商人害人不淺,像桃園違建娛樂場失火害死了6名年輕消防員,還說不知那是違建,像話嗎?知道可賺錢,卻不知是否是違建!若要是國外旅客住宿處就上了國際新聞,丟臉丟到國際皆知就了然了。所以若有違法的具體事證就檢舉吧!不只是為了賺檢舉獎金,說不定還可能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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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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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1-21 11: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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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問了有私下開門穿牆擴增幽靈房間的某飯店員工,他說,他們老闆說政府不會抓這問題,他們是聯鎖店,早在各地都有前例跟方式可行,就算被檢舉頂多也只是開罰5萬元但很少連續罰,再來就是就地合法,政府也不會拆照樣經營下去。就算聯合稽查也是抽查,承辦的官員人手也不夠,一年頂多執行一次,所以頂多一年被罰一次5萬元。以業者如果擴充幽靈房間30間來算,一間一晚800元(目前都是幾乎天天客滿不要懷疑住不滿),一個月可以所得72萬一年約1000萬所得,跟一年被罰5萬,如果你是業者你敢不敢違規擴大呢?不違規才是傻瓜呢!我覺得政府要像大陸一樣,被抓到必定是開罰並恢復原狀,沒有第二句話,才是可行。但我不敢檢舉,怕出門車子被動手腳出意外還找不到原因或怎麼死的都不知,還有因為檢舉沒用業者不痛不養,我也不相信我們政府這一套保密機制,不然像檢舉黑心油事件那位老先生也不會家不敢回,到處躲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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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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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1-23 14:3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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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年收入破千萬耶,那所得稅的補稅+罰款應超過5萬元粉多倍吧!
而檢舉也有一種方式是提供事證但不具姓名及地址的,這樣誰也不知是水檢舉的,只是這樣若有檢舉獎金也就領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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