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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所得稅運用網路申報(含手機報稅)搭配帳戶退稅,快速、便利又安全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沙鹿稽徵所表示,112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期間為113年5月1日至同年5月31日,納稅義務人想要儘早收到退稅款,申報方式及填寫存款帳戶是關鍵。

該所說明,11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之退稅案件,第1批退稅日期為113年7月31日,案件包括:
一、採網路申報(含手機報稅)之退稅案件。
二、透過「線上登錄」及「電話語音」確認回復之稅額試算服務退稅案件〔電話語音回復案件僅限納稅義務人於111年度結算申報以本人帳戶完成繳(退)稅,且112年度亦選擇沿用該帳戶辦理退稅者〕。
三、113年5月10日前以書面方式送交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確認之稅額試算退稅案件。

該所進一步說明,申報期限內採二維條碼及人工申報方式辦理11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之退稅案件(含113年5月10日前採該方式送交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完成申報),經稽徵機關核定退稅者,將於113年10月31日撥付退稅款。建議民眾採用網路申報(含手機報稅),不僅早退稅,且不受時間及地點限制,省時又便利。

該所提醒,選擇「直撥(轉帳)退稅」,提供存款帳戶是最安全且快速的方式,退稅款將於退稅日直接撥入納稅義務人指定之存款帳戶;未採用直撥退稅方式或退稅款無法轉入存款帳戶者,則由國稅局寄發退稅憑單,再由納稅義務人於兌領有效期限內,持退稅憑單至金融機構辦理託收或提兌,耗時又費力。

該所呼籲,國稅局不會以電子郵件、簡訊或通訊軟體等,請納稅義務人提供個人資料,民眾若收到疑似以國稅局名義或來路不明的郵件、簡訊或通訊軟體等,切勿輕易開啟及點擊連結或回復任何資料,如有任何疑慮,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向戶籍所在地之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洽詢,避免自身權益受損。

新聞稿聯絡人:沙鹿稽徵所 綜所稅股莊家誠
電話:(04)26651351轉202

發布日期:113-05-06 更新日期:113-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