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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查詢被繼承人之金融遺產資料,可降低短漏報遭罰之稅務風險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虎尾稽徵所表示,發生繼承事實時,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所遺財產如無法充分瞭解,可於申報遺產稅前至各地區國稅局全功能櫃檯、直轄市地方稅稽徵機關或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申請查調被繼承人財產、死亡前2年贈與、所得及金融遺產等資料做為申報遺產稅之參考資料,以減少短漏報之風險。該所說明,國稅局自111年1月1日起已擴大便民措施,符合條件之繼承人申請查調被繼承人金融遺產資料,國稅局將一併提供「遺產稅申報稅額試算」及「延期申報」服務。

該所舉例,查核被繼承人A君遺產稅案件,因繼承人短漏報A君生前投保之人身保險致有應處罰鍰情形,按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如屬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5條違章情形二之情節:短漏報之財產為存款、基金、短期票券、人身保險......等且納稅義務人於遺產稅申報期限屆滿前已申請查詢並同意由國稅稽徵機關統一回復金融遺產資料者,處所漏稅額0.4倍之罰鍰,惟本案A君之繼承人並未申請查詢金融遺產資料,因此未能適用前述0.4倍減輕處罰規定,而應依同條違章情形三之規定,處所漏稅額0.8倍之罰鍰。

該所提醒民眾可多加利用國稅局提供之便民服務,於申請查調被繼承人財產、死亡前2年贈與、所得等資料時,別忘記一併申請被繼承人之金融遺產資料,可降低短漏報遭罰之稅務風險。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所將竭誠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虎尾稽徵所 營所遺贈稅股 張秋萍
電話:(05)6338571轉105

發布日期:114-06-27 更新日期:114-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