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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4月25日起,以掛號寄發、郵簡或簡訊通知下載112年度綜合所得稅稅額試算書表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5月報稅季節即將來臨,為便利民眾辦理11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對於符合一定條件的納稅義務人提供稅額試算服務措施,並自今(113)年4月25日起,將陸續以掛號寄發紙本稅額試算通知書及相關書表、或以郵簡、簡訊通知民眾下載稅額試算相關書表。

中區國稅局指出,為節能減碳,符合稅額試算服務措施之民眾  ,有下列情形者,國稅局係以郵簡或簡訊通知納稅義務人利用憑證或行動電話認證,自行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s://tax.nat.gov.tw)下載稅額試算書表加密PDF電子檔案,不另行寄發紙本通知書。

一、111年度綜合所得稅,自行以自然人憑證、行動自然人憑證、已註冊健保卡及其他經財政部同意之電子憑證(以下統稱憑證)或行動電話認證為通行碼,辦理稅額試算線上登錄完成申報者。

二、納稅義務人40歲以下且非屬身心障礙或須長期照顧之身心失能者〔依衛生福利部、勞動部及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提供之資料勾稽〕。

三、納稅義務人超過40歲但未滿70歲,且非屬身心障礙或須長期照顧之身心失能者,111年度綜合所得稅,自行以身分證統一編號搭配線上驗證碼辦理線上登錄完成申報,經試算112年度綜合所得稅無應自行繳納稅額或應退還稅額者。

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收到或自行下載之112年度稅額試算通知書等相關書表,請務必詳細核對各項內容,如同意且接受試算結果,只要在今年5月31日前依下列方式繳稅或確認回復,即可輕鬆完成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

一、應繳稅案件:於繳納稅款後,即完成11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收據聯為繳納憑證,免再送交國稅局。
(一)可利用電子支付帳戶、行動支付工具、現金(票據或ATM轉帳)、信用卡、委託取款轉帳或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即時扣款等方式繳納稅款。
(二)以現金繳稅者,於今年5月1日至5月31日持繳款書,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繳納。繳納稅額在3萬元以下,可至四大超商繳納。也可以自然人憑證或已註冊健保卡,至四大超商多媒體資訊機查詢列印繳納單繳納。

二、退稅案件及不繳不退案件:
(一)線上登錄:以憑證、行動電話認證或納稅義務人的「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線上驗證碼」為通行碼,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https://tax.nat.gov.tw)回復確認。
(二)電話語音確認:納稅義務人111年度結算申報以本人帳戶完成繳(退)稅且112年度選擇沿用該帳戶辦理退稅者,得以市話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語音回復確認。

該局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如不同意稅額試算通知書內容或有其他應調整事項,請於申報期間內,利用手機、平板或電腦進入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s://tax.nat.gov.tw)辦理結算申報。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局將竭誠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綜所遺贈稅組 何佩霞
電話:(04)23051111轉2211

發布日期:113-04-26 更新日期:113-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