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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不合常規交易或付款方式取得大量小額中獎統一發票,中獎亦不予給獎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民權稽徵所表示,為維護公平原則及兼顧一般消費者中獎權益,民眾倘以不合常規之交易或付款方式,無正當理由取得大量小額統一發票,中獎亦將不予給獎。

該所說明,倘民眾以不合常規之交易或付款方式,無正當理由取得大量小額統一發票,且該期中獎發票達一定張數者,不予給獎;已領取獎金者,由所轄主管稽徵機關追回獎金,情節重大者將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辦理。所謂「不合常規之交易或付款方式」則係指與一般正常消費習慣明顯不符或雖屬多筆交易行為,卻無正當理由於短時間內頻繁且大量購買小額商品,即認定為不合常規。

該所指出,近期查獲多起案件,有特定民眾在短時間內頻繁進行消費,並刻意利用分次結帳的手法購買小額商品,藉此取得大量統一發票,並已領取中獎獎金。這些行為經認定屬於不合常規的交易或付款方式,其所領取之獎金皆已被全數追回。

該所再次呼籲,民眾於消費時請索取統一發票,惟切勿以不合常規方式領取統一發票中獎獎金,倘經查明屬實者,不僅喪失中獎資格,亦須承擔追回獎金及相關法律責任。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民權稽徵所將竭誠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民權稽徵所 銷售稅股 鄭珍萍
電話:(04)23051116轉325

發布日期:114-07-18 更新日期:114-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