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中區國稅局雲林分局表示,民眾應徵工作切勿隨意將身分證、印章、銀行存摺等重要資料交於尚未履約之雇用單位或他人,又受雇後領取薪資時,應確實核對薪資單所載金額與實際領取金額是否相符,並保存收受薪資之相關證明,以免遭虛報薪資而成為有心人士逃漏稅工具。
該分局說明,扣繳憑單所載之薪資所得給付總額,除每月在職務上或工作上取得之各種薪資所得外,尚包含雇主代扣之相關費用(如勞健保費),如發現扣繳之薪資所得金額與領取之金額出現落差時,請先核對薪資明細表,向任職單位查證是否為身分證統一編號或給付金額有誤植等問題,由該單位向國稅局辦理扣繳更正;若非任職單位給付薪資所得或任職單位未給予回應,確認被虛報薪資者,可向戶籍所在地之國稅局或透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檢舉逃漏稅信箱提出檢舉,並檢附被虛報期間於其他公司任職之在職證明、薪資轉帳紀錄或薪資單等相關證明文件供查核,以維護自身權益。
該分局進一步提醒,營利事業於申報員工薪資所得扣(免)繳憑單時,應正確填報任職員工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及薪資所得給付總額,倘經稽徵機關查獲利用非員工之身分證資料虛報薪資支出,將依法補稅並處以罰鍰。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分局將竭誠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雲林分局 營所遺贈稅課 章芳卿
電話:(05)5345573轉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