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苗栗分局表示,民眾檢舉逃漏稅,如未留下姓名及地址或電子郵件(即匿名方式檢舉),稅捐稽徵機關將無法回復辦理結果。
該分局說明, 依據「各級稽徵機關處理違章漏稅及檢舉案件作業要點」第13點規定,民眾檢舉時,應提供以下資料:(1)檢舉人之姓名及住址。(2)被檢舉人之姓名及地址。(3)所檢舉違章漏稅之事實及可供偵查之具體事證。如有欠缺,稅捐稽徵機關會函請檢舉人補正,倘檢舉人未留下姓名及地址或所留資訊不完整,將無法通知補正。嗣後檢舉人如想知道檢舉案件辦理進度,因未能進行身分確認,稅捐稽徵機關也無從回復檢舉人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民眾檢舉逃漏稅,稅捐稽徵機關均以密件處理,並由專人負責管制、檢舉人身分資料予以彌封及編列檢舉人代號,以確保檢舉人身分不會洩漏。提醒民眾如欲知檢舉案件辦理結果,檢舉時應留下真實姓名及地址或電子郵件,以利稅捐稽徵機關回復辦理結果。
如有其他疑問,亦歡迎利用該分局0800-000321免費服務電話詢問,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苗栗分局 營所遺贈稅課 趙小姐
電話:(037)320063轉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