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回首頁 網站導覽 ENGLISH 訂閱電子報 常見問答 雙語詞彙 RSS
  • 字級大小
:::
字體小 icon 字體中 icon 字體大 icon 將資訊分享到Facebook 將資訊分享Line 將資訊以Email轉寄 彈窗列印設定
符合特定條件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團體可免辦理114年度結算申報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臺中分局表示,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下稱機關團體)及其作業組織,若符合特定條件,可免辦理114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該分局特別提醒各機關團體,應行檢視自身收入來源及組織性質,以確認是否符合免申報資格,避免因誤判而產生漏報風險。

該分局說明,符合免辦理結算申報規定之機關或團體,主要分為以下兩大類:

一、僅有特定收入來源之社會團體
屬所得稅法第11條第4項規定之社會團體(如:各行業公會、同鄉會、同學會、校友會、宗親會、各級工會、學生家長會、獅子會、扶輪社、青年商會、同濟會、崇她社、社區發展協會、工策會、義消總隊、身心障礙福利團體、工業區廠商協進會、公務人員協會或老人社會團體等),需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收入限制:114年度無銷售貨物或勞務收入,收入來源僅限於會費、捐贈或基金存款利息。
資產規模:全年收入總額與財產總額均未達新臺幣1億元。

二、無銷售行為且未設附屬組織之宗教團體
依法向內政部或地方政府立案登記之寺廟、宗教社會團體及宗教財團法人,需符合:
無營業行為:114年度無銷售貨物或提供勞務之收入。
組織單純:未設立附屬作業組織。

該分局特別提醒,未符合上述免申報條件之機關團體,請務必於115年5月1日至6月1日期間辦理114年度結算申報。

該分局呼籲,民眾可多加利用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下載申報軟體,透過網路辦理申報並上傳相關附件,既省時又便利。

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國稅局將竭誠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臺中分局 營所遺贈稅課 魏郁珊
電話:(04)22588181轉109

發布日期:115-05-13 更新日期:115-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