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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營所稅結算申報,多利用網路報稅及附件上傳,結合多元繳稅管道,響應ESG減碳省時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臺中分局表示,114年度結算申報期間為今(115)年5月1日至6月1日(網路申報至當日24時止),營利事業或機關團體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s://tax.nat.gov.tw)下載申報軟體,以網路辦理114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或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及其作業組織結算申報,並於線上繳納稅款,免出門即可輕鬆完成報稅。

臺中分局進一步說明,採特殊會計年度(以下簡稱特會)之營利事業或機關團體亦可採用網路辦理結算申報,惟應於該特殊會計年度結束後第5個月起1個月內辦理。使用網路辦理114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之營利事業,若採用會計師查核簽證申報或使用藍色申報書,或有境外、大陸地區可扣抵稅額、申報書各頁加附之明細表或計算表、其他各項相關文件、財產目錄採附件申報、申請適用租稅減免、適用營利事業認列受控外國企業(CFC)所得適用辦法者,亦可於今年6月29日前(特會:應於申報期限屆滿前)透過電子結算申報繳稅系統,上傳相關附件資料(申報書附件資料封面得免加蓋營利事業及負責人、代表人或管理人章),附件採紙本方式遞送者,則應於同年6月30日前(特會:應於申報期限屆滿前)遞送或寄交所在地之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機關團體亦同)。該分局提醒受控外國企業(CFC)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或替代該財務報表之其他文據若已申請延期提示者,應於同年12月1日前(特會:申報期間屆滿之次日起算6個月內)提示文據。

另營利事業或機關團體如有因美國關稅政策影響,不能於規定繳納期間內一次繳清稅捐者,可透過電子申報繳稅系統連結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提出申請;亦可自行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申辦,或將紙本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送交或郵寄至所在地之國稅局所屬分局或稽徵所提出申請,不限繳稅金額多寡,延期最長1年,分期最長3年(36期),以降低國人繳稅負擔。

國稅局呼籲,營利事業或機關團體請多加利用網路辦理114年度結算申報及上傳附件,並線上繳納稅款(含信用卡),或採多元管道繳稅及辦理直接劃撥退稅,可節省排隊等候時間及兌領退稅支票作業流程,輕鬆在家完成報稅!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分局將竭誠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臺中分局 營所遺贈稅課 魏郁珊
電話:(04)22588181轉109

發布日期:115-05-13 更新日期:115-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