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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銷售也要依法開立統一發票!國稅局將不定期查核,短漏開發票最高罰5倍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臺中分局表示,近年網路購物、社群媒體及直播銷售日益盛行,部分營業人透過網路賣場、社群貼文、直播或通訊軟體接單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仍應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為維護租稅公平,防杜營業人短漏開統一發票及逃漏營業稅,將不定期派員查核營業人開立統一發票情形,並針對經常遭民眾檢舉、申報銷售額偏低或發票開立異常等營業人,列為優先查核對象。

該分局指出,網路交易並非免開發票的理由,凡屬應使用統一發票的營業人,不論透過實體店面或網路通路銷售商品、提供勞務,均應據實開立及交付統一發票,並完整記錄交易收入。國稅局將持續關注營業人的網路及實體銷售情形,對於網路銷售規模與申報銷售額顯不相當、交易紀錄與申報資料有落差,或有其他異常情事者,將進一步查核,以防杜短漏報銷售額。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營業人如經查獲短漏開統一發票,致短漏報銷售額及逃漏營業稅,將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及相關規定處罰;涉及漏稅者,依同法第51條規定,按所漏稅額處5倍以下罰鍰,1年內經查獲達3次者,並得停止其營業。營業人切勿因交易透過網路進行,或認為交易金額不大,即忽略依法開立統一發票的義務。

該分局呼籲,營業人應主動檢視實體及網路各銷售通路的交易情形,妥善保存訂單、收款及出貨等紀錄,並依法開立統一發票,以免因短漏開發票而受罰。民眾於網路購物或接受勞務時,也應留意索取統一發票或依法應取得的交易憑證;如發現疑似違規情形,可向國稅局反映,共同維護公平、健全的租稅環境。

民眾如有相關疑問,可撥打免付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洽詢,將有專人竭誠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臺中分局 銷售稅課 吳顯智
電話:(04)22588181轉337

更新日期:115-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