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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自115年9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請利用多元便利繳納管道繳納稅款,逾期將另加收利息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苗栗分局表示,115年度營利事業暫繳申報,應納稅款可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納(郵局不代收),或利用晶片金融卡、自動櫃員機(ATM)、活期存款帳戶轉帳或到便利商店(新臺幣3萬元以下)繳納,亦可以信用卡繳納,採網路申報之納稅義務人可持已參與繳稅作業之發卡機構所發行之營利事業信用卡或營利事業負責人信用卡(以一張信用卡為限),於繳納期限內透過電子暫繳申報繳稅系統完成繳稅程序。

該分局說明,營利事業所得稅電子暫繳申報系統本年度再升級,就符合免辦理暫繳申報之營利事業於申報系統新增e化繳稅節點,透過節點登入申報系統,身分認證完成,即可使用信用卡或活期(儲蓄)存款帳戶等繳納方式完成繳納,操作界面升級更簡化、友善。

該分局提醒,營利事業除免繳納暫繳稅款或申請延(分)期繳納者外,逾115年9月30日辦理暫繳,而於同年10月31日以前依規定補報及補繳暫繳稅額者,將自10月1日起至其繳納暫繳稅額之日止,按其暫繳稅額,依115年1月1日郵政儲金1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1.725%,按日加計利息,一併徵收;逾10月31日仍未依規定辦理暫繳者,除經查明115年1至6月份無營業額者外,國稅局將按該營利事業上年度結算申報營所稅應納稅額的二分之一為暫繳稅額,並依上揭利率,加計1個月之利息,一併填具暫繳稅額核定通知書,通知該營利事業於15日內繳納。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分局將竭誠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苗栗分局 營所遺贈稅課 梅高榮
電話:(037)320063轉112

更新日期:115-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