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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保護權益 服務零距離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虎尾稽徵所表示,為落實「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保障納稅者權益之立法精神,各稅捐稽徵機關均設置納稅者權利保護官(下稱納保官)持續提供稅捐爭議溝通協調、申訴陳情及行政救濟諮詢等服務,協助民眾釐清租稅疑義,並積極扮演徵納雙方溝通橋樑,以秉持中立及專業立場。

該所進一步說明,民眾除可親自至稽徵機關向納保官尋求協助外,亦可使用書面、電話、傳真及網際網路等多元方式申請權利保護事項,如不便至管轄單位進行面談或協調,也可使用手機、平板或電腦透過視訊軟體與納保官諮詢或協談。

該所特別提醒,為使納稅義務人更了解納保官制度,相關詳情可至財政部中區國稅局網站(https://www.ntbca.gov.tw)「納稅者權利保護專區」查詢。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所將竭誠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虎尾稽徵所 服務管理股 陳怡君
電話:(05)6338571轉503

更新日期:115-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