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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拓寬或公共工程施工影響營業,可申請扣除未營業天數,以實際營業天數查定營業額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彰化分局表示,依營業稅特種稅額查定小規模營業人如因道路拓寬、公共工程施工等因素致營業環境受影響,造成營業中斷或營業額減少者,得依規定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營業稅查定銷售額扣除未營業天數;符合規定之營業人,經查明核准後,得按實際受影響期間核減查定銷售額,以維護納稅義務人權益。

該分局提醒,受影響營業人可依下列三步驟提出申請:
一、拍攝施工範圍、交通管制及營業場所受影響情形照片留存。
二、備妥施工公告、營業額減少資料或其他佐證文件(如:區公所證明文件或鄰、里長證明文件等)。
三、向主管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請,由稽徵機關派員實地勘查後辦理核減。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營業人得透過下列方式申請:
(一)線上申請: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線上服務/線上申辦/稅務線上申辦/營業稅/申請調減查定銷售額」,免使用工商憑證即可申辦。
(二)書面申請:郵寄或至主管稽徵機關臨櫃辦理;相關申請書表、填寫範例及應檢附損失證明文件等,可至財政部中區國稅局網站「災害損失專區」自行下載使用。

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分局將竭誠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彰化分局 銷售稅課 黃瀞慧

更新日期:115-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