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戶登記 時間地點:30日內任一戶政事務所皆可辦理 應備文件:死亡證明書+被繼承人身分證+戶口名簿+繼承人身分證(委託代理人辦理,應檢附代理人身分證正本及委託書) 小叮嚀:拋棄繼承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3個月內向被繼承人死亡時戶籍所在地地方法院申請。 [返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