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增進民眾對國稅法令之認識,保障其合法權益,本局轄內之機關團體及事業組織均可洽請本局派遣租稅講師,協助舉辦稅務講座,相關申請事宜說明如下:
◎講師遴派:
本局所有同仁。
◎講習時間:
政府公務機關上班時間,課程時間約1-2小時。
◎講習課程:
各項國稅法令及申報實務(詳申請表)。
◎申請單位應配合事項:
1. 請自行於中區國稅局轄內覓妥上課地點。
2. 基於成本效益考量,每場參加人數以不少於20人為原則。
3. 申請單位得指定講師,未指定者由本局指派。
4. 講習時間以申請時間為原則,惟講師無法配合時得與申請單位討論後變更。
◎申請方式:
請填妥申請表,以電子郵件附加檔案傳輸或以傳真方式申請。
◎服務窗口:
諮詢服務:本局綜合行政組
聯絡電話:04-23051111分機8925李先生
傳真號碼:04-23017062
電子信箱:NB00582@ntbca.gov.tw
洽公地點: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68號8樓綜合行政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