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回首頁 網站導覽 ENGLISH 常見問答 雙語詞彙 RSS
:::
字體小 icon 字體中 icon 字體大 icon 將資訊分享到Facebook 將資訊分享Line 將資訊以Email轉寄 彈窗列印設定
照顧家庭減負擔

照顧家庭減負擔.JPG

照顧家庭減負擔 文宣內容:
調增基本生活費至20.2萬元、放寬長照特別扣除額適用條件
※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符合衛生福利部公告,須長期照顧之身心失能者資格,每人每年定額扣除12萬元
1.符合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資格者 【放寬】
2.符合長照需要等級第2級至第8級並使用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之服務
3.入住住宿式服務機構或團體家屋全年達90日 【放寬】
(111年度入住達90日且持續入住至112年度死亡者,112年度入住日數不受90日限制)
※排除適用
(1)適用稅率在20%以上
(2)股利所得採28%分開計稅
(3)基本所得額超過670萬元

發布日期:112-04-27 更新日期:113-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