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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金支出「變特別」 租屋減稅更直接

房屋租金支出「變特別」 租屋減稅更直接

房屋租金支出「變特別」 租屋減稅更直接 文宣內容:

減負擔

●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在我國境內無自有房屋(5種例外)而租屋自住所支付的租金(需減除接受政府租金補貼的部分)

●全戶上限提高至18萬元,增加6萬元

●原為列舉扣除額改為特別扣除額,只要符合條件及限額內,不需設籍,也不需房東同意都可申報扣除

排除適用

1.適用稅率在20%以上者

2.股利按28%稅率分開計稅者

3.基本所得額超過750萬元者

應檢附文件

●租賃契約書影本

●付款證明影本

●設籍或自住切結書

貼心小提醒:

國稅局未提供查詢房租支出扣除額資料,請記得檢據申報享減稅

房客抵稅諮詢專線 0800-000-321

發布日期:111-09-26 更新日期:114-04-30